在山东潍坊地区,父亲去世后,即便户主已变更为儿子,房产也不会自动继承。房产继承需遵循特定法律规定与流程,其中村委可能在部分环节提供协助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正式启动。若父亲生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,房产将依遗嘱指定进行继承分配;若未立遗嘱,则按法定继承处理。法定继承下,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儿子作为子女,在无遗嘱情形下,属第一顺序继承人,有资格继承父亲房产,但要完成继承,需经系列手续。
办理房产继承,需备好诸多材料。首先是被继承人(父亲)的死亡证明,像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、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均可;若存在遗嘱,需提供符合法律规范的遗嘱原件;同时,要准备能证实儿子与父亲亲子关系的亲属关系证明,村委在此环节能发挥作用。村委熟悉村民家庭状况,可出具相关证明,证实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身份关系及房屋基本情况,这是后续办理继承手续的关键基础。此外,还需提供房产的不动产权属证书,即原房产证等。
完成材料准备后,办理核心部门为不动产登记机构。儿子需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材料,机构会严格审核材料真实性、完整性及继承人继承资格。审核内容涵盖材料真伪、是否符合法定形式、继承人是否具备继承条件等。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,登记机构将予以受理。有时,还可能进行公告,公告期一般为 30 日,目的是确保无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房产继承存在异议。公告期满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,登记机构才会将登记事项记录于不动产登记簿,为儿子核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,至此,儿子才完成房产继承过户。
若继承涉及多个继承人,比如还有其他子女,所有继承人需共同申请办理,且要协商一致遗产分割方案。若出现纠纷,应先解决纠纷,可通过协商、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,待纠纷解决后,再依规办理房产继承手续。
综上,父亲去世、户主变更为儿子后,房产继承需按流程准备材料,村委参与部分证明开具,最终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继承登记,而非自动完成。